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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社(記者裴曉蘭)83歲的梁老漢共有3次婚姻,其去世後,多名子女將老人最小的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財產。近日,密雲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  法院查明,梁老漢於1930年出生,第一次婚姻是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初,他和於女士結婚,育有一名子女,後和於女士離婚,該子女被於女士帶走撫養。第二次婚姻是在1958年,梁老漢與宋女士結婚,婚後共育有子女8人,此外,宋女士也系再婚家庭,與梁老漢婚姻期間將其與前夫生育的3名子女帶到梁老漢家共同撫養。宋女士在1998年去世。梁老漢的第三次婚姻是在1998年,他與丁女士結婚,婚後無子女。2003年,梁老漢與丁女士離婚。2013年,梁老漢去世。
  此後,梁老漢的子女因為梁老漢遺留的財產發生多次爭執。其中多人將梁老漢與第二任妻子所生的最小的女兒告上法庭,請求法院判令子女們共同繼承父親的遺產,包括農村的幾間房屋和公司股權。
  被告辯稱,父親在世時曾立有遺囑,稱去世後其所有遺產均歸小女兒所有。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八旬老漢去世後人爭遺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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